地大热能网讯:日前,延安市宜川县人民政府发布《宜川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内容显示,到2023年底,县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县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农村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80%完成节能改造目标。
其中,热源清洁化改造方面,全县共完成4.1万户、370.6万㎡,其中县城区16735户、231.8万㎡,农村地区24309户、138.8万㎡。城镇新建建筑热源清洁化率达到100%。
其中,2021年6月-2021年12月为试点示范阶段,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44万户、247.92万㎡,占全部改造面积的67%左右。其中:县城区改造1.34万户、185.47万㎡,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改造1.1万户、62.45万㎡,清洁取暖率达到45%。
2022年1月-2022年12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01万户、308.16万㎡,占全部改造面积的83%左右,其中:县城区改造1.67万户、231.8万㎡,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改造1.34万户、76.36万㎡,清洁取暖率达到55%。
2023年1月-9月为达标示范阶段,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25万户、322.02万㎡,占全部改造面积的86%左右。其中:县城区改造1.67万户、231.8万㎡,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改造1.58万户、90.22万㎡,清洁取暖率达到65%。
2023年9月-12月为查漏补缺阶段,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单位、第三方验收监测机构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根据实施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技术路径方面,按照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经济的原则,研究主推技术路径。县城区优先采取集中供热路径,农村地区主要采取“电(气)供暖、生物质等其他清洁能源补充”的路径。考虑群众意愿和可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整体推进,不得在各村零散式开展。洁净型煤、焦炭、兰炭等分散式使用不计入清洁取暖率。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单独或联合招标落实。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发力,改造与提升并举逐步形成“清洁供、节约用、投资优、可持续”的建管模式,实现全县淸洁取暖总目标。
1.因地制宜使用清洁热源。一是新建热源全部要釆用清洁热源,同时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热源和扩大热电联产供热面积,加快推动燃煤机组供热改造,实施中长距离供热工程,充分发挥现役燃煤机组供热能力。合理规划布局新的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新建燃煤热电联产要优先考虑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全面推动热电联产机组灵活性改造,实施热电解耦,提升电网调峰能力。二是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对全县未拆除燃煤锅炉进行清洁化能源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改造。
2.稳步推进天然气供暖。在保障气源情况下,使用双方要签订供气协议,制定“以气定改”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积极推进天然气供暖,以示范镇为重点,着力推动天然气替代散烧煤。
3.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生物沼气等生物质能供暖方式。一是推进屋顶光伏+电供暖。鼓励自然人以户申报屋顶光伏项目,利用光伏发电,自产自用,余量上网,釆用电暖设备取暖,电器炉具做饭。二是对热力管网、天然气管道无法覆盖的区域,鼓励利用农林剩余物加工形成生物质成型燃料,发展生物质锅炉用于供暖。三是灵活选择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热泵、石黒烯电热产昭系列,电储能等安全商效、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的电热取暖产品。四是有效利用工业余热供暖,积极推进工业余热供热能力,实施余热暖民工程,最大范围保障周边城镇和工业园区供热。
4、推进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科学合理推动农村既有农房节能改造,优先对乡镇政府办公建筑、卫生院、养老院、中小学等其他公共建筑和新型农村社区进行建筑节能改造。
以下为方案原文:
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川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各级驻宜单位:
《宜川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 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宜川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我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要求,切实促进减污降碳、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冬季清洁取暖主要通过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能效提升等,全面提升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大幅降低PM2.5浓度,打赢蓝天保卫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到2023年底,县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县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农村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80%完成节能改造目标。
热源清洁化改造方面:全县共完成4.1万户、370.6万㎡,其中县城区16735户、231.8万㎡,农村地区24309户、138.8万㎡。城镇新建建筑热源清洁化率达到100%。
建筑能效提升方面:共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8.5万㎡,其中:县城区11.6万㎡,农村6.9万㎡。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配套能力方面:制定完善政策办法、技术标准、监督考核体系、宣传教育方案等。在组织管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方面探索形成“用得上、用得起、用得久”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保障清洁取暖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任务和技术路径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实用、适度统一”原则,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力推电代煤、稳推气代煤,积极推进生物质、光伏、光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取暖方式。
(一)主要任务。一是清洁热源改造方面,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散煤替代等。二是建筑能效提升方面,实施外围护结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改造,优先考虑已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项目进行实施。三是供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施热源、热源扩容、电力扩容、管网、管线等。四是加快推进我县列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库中的3个项目。五是对标《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的标准,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建设从取暖技术方案与路径、产品设备、质量管控、工程管理及投融资模式进行分类指导并建立质量监测体系。
(二)技术路径。按照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经济的原则,研究主推技术路径。县城区优先采取集中供热路径,农村地区主要采取“电(气)供暖、生物质等其他清洁能源补充”的路径。考虑群众意愿和可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整体推进,不得在各村零散式开展。洁净型煤、焦炭、兰炭等分散式使用不计入清洁取暖率。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单独或联合招标落实。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发力,改造与提升并举逐步形成“清洁供、节约用、投资优、可持续”的建管模式,实现全县淸洁取暖总目标。
1.因地制宜使用清洁热源。一是新建热源全部要釆用清洁热源,同时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热源和扩大热电联产供热面积,加快推动燃煤机组供热改造,实施中长距离供热工程,充分发挥现役燃煤机组供热能力。合理规划布局新的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新建燃煤热电联产要优先考虑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全面推动热电联产机组灵活性改造,实施热电解耦,提升电网调峰能力。二是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对全县未拆除燃煤锅炉进行清洁化能源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改造。
2.稳步推进天然气供暖。在保障气源情况下,使用双方要签订供气协议,制定“以气定改”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积极推进天然气供暖,以示范镇为重点,着力推动天然气替代散烧煤。
3.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生物沼气等生物质能供暖方式。一是推进屋顶光伏+电供暖。鼓励自然人以户申报屋顶光伏项目,利用光伏发电,自产自用,余量上网,釆用电暖设备取暖,电器炉具做饭。二是对热力管网、天然气管道无法覆盖的区域,鼓励利用农林剩余物加工形成生物质成型燃料,发展生物质锅炉用于供暖。三是灵活选择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热泵、石黒烯电热产昭系列,电储能等安全商效、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的电热取暖产品。四是有效利用工业余热供暖,积极推进工业余热供热能力,实施余热暖民工程,最大范围保障周边城镇和工业园区供热。
4、推进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科学合理推动农村既有农房节能改造,优先对乡镇政府办公建筑、卫生院、养老院、中小学等其他公共建筑和新型农村社区进行建筑节能改造。
三、实施步骤
坚持由近及远,由中心到偏远辐射,试点先行,分步实施, 全面推进。
(一)试点示范阶段:(2021年6月-2021年12月)
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思路,条件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逐步分年实施,全县选定2-5个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社区和重点镇试点。按照“逐级上报,优选确定”原则,收集上报试点基础资料,经县经发局初选后报至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确认后,市级下达清洁取暖改造计划,由各乡镇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县经发局负责项目跟进、监管、环境保障等工作,定期向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上报项目进展情况.供暖基础设施的单体项目,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先成熟、先支持”的原则,由县经发局组织上报。
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44万户、247.92万㎡,占全部改造面积的67%左右。其中:县城区改造1.34万户、185.47万㎡,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改造1.1万户、62.45万㎡,清洁取暖率达到45%。
2021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6万㎡,占全部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0%。其中,县城区节能改造3.5万㎡,农村地区改造面积2.1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01万户、308.16万㎡,占全部改造面积的83%左右,其中:县城区改造1.67万户、231.8万㎡,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改造1.34万户、76.36万㎡,清洁取暖率达到55%。
2022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3.9万㎡,占全部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的75%。其中,县城区改造面积8.7万㎡,农村地区改造面积5.2万㎡。
(三)达标示范阶段:(2023年1月-9月)
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25万户、322.02万㎡,占全部改造面积的86%左右。其中:县城区改造1.67万户、231.8万㎡,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改造1.58万户、90.22万㎡,清洁取暖率达到65%。
2023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8.5万㎡,占全部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的100%.其中,县城区改造面积11.6万㎡,农村地区改造面积6.9万㎡。
(四)查漏补缺阶段:(2023年9月-12月)
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单位、第三方验收监测机构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根据实施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四、项目推进模式及补助标准
(一)项目推进模式。一是引导鼓励企业参与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政府与企业合作、特许经营、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二是在政策范围内,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策划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应与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环境保障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性专项债券项目等相结合,形成多方筹资渠道。三是无收益的项目改造资金由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和居民自筹构成。
(二)资金补助标准。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综合考虑本地区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可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按照《延安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使用工作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除企业、社会资金以及居民自筹资金外,项目剰余资金由中央划拨50%,项目属地配套50%。
五、责任分工
县经发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综合协调联络,做好新增气量预测和服务保障,协调国家电网宜川分公司做好电力增容建设和供电工作,月通报、监测预警、提醒问责,联合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做好技术标准和路径选择,会同县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补助计划。争取中省相关其他项目资金;制定工作方案、项目管理办法、考核办法、验收办法等顶层政策;审核各乡镇(街道办)实施方案、采购方案;对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筹措县级配套资金;整合相关资金,统筹使用,配合经发局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扶持资金,下达各乡镇(街道办)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审核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会同各相关部门监督监测资金使用。
市生态环境局宜川分局负责编制《宜川县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督办、考核、验收工作;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全县燃煤锅炉拆改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进行行业指导和项目监测监管;负责我县清洁取暖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建立项目实施前后对比数据库,实现可视化展示和智能化管理。
县住建局负责编制《宜川县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项目技术方案》,负责全县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的统计,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实施此类项目,并做好行业指导和项目监测监管,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联合评审会议。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行业指导工作。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县城区市政集中供热、热源扩容、供热管网改造及城区市政集中供热生产供应和运营管理。编制《宜川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共室项目联合评审会议。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项目立项、备案等相关审批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城区及各乡镇(街道办)清洁取暖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对供暖设备和产品进行跟踪监管,负责全县散煤治理工作,加强生产销售清洁取暖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管。
县审计局负责对全县清洁取暖的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的安全稳定等保障工作。
国家电网宜川分公司负责做好电力增容、电网改造、电网基础设施配套等用电保障工作,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煤改电项目
的市场调研,出具用电安全证明材料。采暖季电价实行国家采暖补贴价格,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做好本区域项目申报、监管和推进及环境保障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制各自《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做好辖区内散煤治理工作;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申报、资金使用及招投标工作;负责清洁取暖及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洁取暖工作目标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川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经发局,负责编制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逐级逐项细化明确项目任务,建立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倒逼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提升质量控制。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与建设单位签订质量保障协议书,明确责任主体,并制定完善的质量考核办法。二是由市场监管局做好质量监测评价。三是由第三方服务团队对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审查,确保项目高效运行。
(三)建立数据台账。建立县、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三级管理台账,对清洁取暖用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每月定期督导检查一次,并实行签字负责制,力促散煤替代工作进度。
(四)强化技术支撑。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进行示范项目技术路线审查、技术指导和监测,对完工项目进行能效测评,提出完善措施和指导意见,及时调整技术方案,协助编制项目验收报告,实施考核验收。
(五)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对标《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的标准(总分100分:能源供应保障10分,其中天然气供应保障6分,电力供应保障4分;政府、城燃企业建立天然气储备情况加10分;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供暖加10分;配套政策10分;产出与效益60分,其中清洁取暖20分,建筑能效12分,PM2.5浓度下降12分,财政可承受能力8分,项目执行进度8分)。每年进行绩效自评,示范两年后进行中期评估,期满后进行总体绩效评价。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每年2月中旬前完成上一年度绩效自评,对评分表和评分报告进行详细说明,报至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县政府2月底前完成全县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乡镇(街道办)奖罚的重要工作依据。
(六)严格奖惩措施。对绩效评价合格以上乡镇(街道办),拨付当年全部补助资金;对不合格的,暂停拨付相关补贴资金,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恢复拨付;2023年再根据总体绩效评价结果清算奖励资金.对进展快、成效好的乡镇(街道办)给与表彰奖励,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第一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七)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广告品牌、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示范村、示范镇成功经验和做法,树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及时推广总结清洁取暖工作中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全县干部群众凝聚力,共同推进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改善大气污染排放,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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