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十四五”规划:规模化推进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利用

地大热能网讯:3月11日,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了《武汉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武汉市将规模化推进浅层地热能的建筑利用,“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同时加强中深层清洁供热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推进中深层地热清洁供暖的工程示范。本规划由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华中科技大学、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完成。

武汉市“十四五”规划:规模化推进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利用

“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 13470.89 万平方米,其中获绿色建筑标识建筑面积达到 3186.92 万平方米;累计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9873.38 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 4665.49 万平方米,居住建筑 15207.89 万平方米;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760.63 万平方米;累计对 676.83 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进行了节能改造,其中公共建筑 443.21 万平方米,居住建筑 233.62万平方米;全市累计新增建筑节能能力 225.82 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

《规划》提出,到2025年,累计新增节能建筑120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建筑能效由65%提升至75%,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建筑能效由50%提升至65%,竣工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8%,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662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面积760万平方米。

为深入把握规划的主要目标,武汉市“十四五”将围绕推动绿色建筑“量”“质”均衡发展,提高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推动低能耗标准实施,提升建筑节能能力;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多元化与规模化发展;推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提高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加强标准与监管体系建设,促进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研究,加强技术应用推广;推动绿色健康智慧技术应用,提高住宅健康智慧性能等七项任务展开工作。

“十三五”期间,武汉市完成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B42/T 1304—2017)、《浅层地热能利用监测技术规程》(DB42/T 1358-2018)、《地热能源站智慧能源系统控制研究与软件开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与区域集中供热供冷耦合技术研究》、《复合式地源热泵系统及智慧能源站关键技术研究》、《武汉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峰研究》等相关科技攻关课题及标准编制工作,为推进武汉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探索建筑碳排放达峰路径的工作开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规划》提出,通过推广应用太阳能、空气能、浅层(中深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扩大应用规模。“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6625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330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3025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装机容量113.5兆瓦。

 

武汉市“十四五”规划:规模化推进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利用

《规划》要求,在资源条件适宜地区,优先发展工业余热和再生水源热泵(含污水、工业废水等),积极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地表水(含江、河、湖等)地源热泵,适度发展地下水地源热泵,规模化推进浅层地热能的建筑利用。深入开展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和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在低碳生态城(镇)、绿色重点小城镇建设中,充分利用区域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约束性指标,实施集中连片推广。

同时,加强中深层地热资源勘探与应用潜力评估,开展中深层清洁供热新技术和实施工艺研究,积极推进中深层地热清洁供暖的工程示范,提高地能供暖的利用规模。“中深层清洁供热关键技术研究”已列入武汉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重大科研项目,该项目将结合武汉地区的中深层地热能资源条件和特点,研究中深层清洁供热的成套关键技术。

《规划》还提出,促进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和多元化发展。将可再生能源利用纳入各级上位发展规划之中,与绿色建筑、低碳城区规划相衔接和协调,推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余热等能源的综合利用。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多能互补、多元互动的建筑能源利用形式,构建多元配置、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体系。

“十四五”期间,武汉市将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审查要点》,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图审、项目检查、竣工验收和运营维护的监管和后评估,从应用种类、应用形式、设计方案、实施质量、运行能效等方面评估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合理性和经济性。修订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法规,要求政府办公建筑、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根据建筑实际需求在余热废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地源热泵(中深层地热能)中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到建筑用能系统中。

《规划》要求,进一步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降碳提效的本质作用,引导各类型建筑多方位全过程应用可再生能源系统,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同时,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设备和储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利用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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