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大热能地热能开发利用: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近日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以下称为《规划》),明确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北省现行建筑节能标准,通过不断优化建筑领域用能结构,进一步降低建筑用能强度与碳排放,助力建筑领域碳达峰,推动咸宁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现高质量发展。
《规划》特别提出:围绕国家“30·60”双碳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工作,推动由快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促进城乡建设事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建筑领域碳达峰。
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规划》指出,全市在“十四五”期间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全市太阳能光热、空气能热水及浅层地热建筑应用面积规划目标为60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10.5(MW)。
咸宁市浅层地能资源丰富,全市地表水资源丰富,其中陆水、淦河为主要水系。目前,按照咸宁市河流供能能力计算,陆水供冷面积可达300万立方米、供热面积可达445万立方米;淦河供冷面积可达95万立方米、供热面积可达110万立方米。咸宁市的土壤资源丰富,红黄壤是最主要的土类,占全市土壤的70.77%,有利于地源热泵地埋管施工和换热,适宜应用地源热泵系统。
在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规划》提出,将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政府鼓励推广应用光伏屋顶发电、太阳能路灯、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等,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常态化、一体化、多元化发展。充分利用咸宁市丰富的地热资源、温泉资源等,合理开发应用温泉水等水源热泵技术实现供冷供热。
咸宁市围绕国家“30·60”双碳目标,结合湖北省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相关要求与发展实际,开展咸宁市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科学制定碳达峰行动任务及各项工作目标。因地制宜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探索研究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技术和应用,为全市建筑领域加快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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