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襄阳市积极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的规模化应用,切实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926万平方米。完成了全国首批25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246万平方米示范任务面积的要求,并于2016年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验收材料上报湖北省住建厅。
征求意见稿提出,“十四五”期间,襄阳市将着力从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积极推进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大力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多元化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质量等五方面强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多元化与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降碳提效的本质作用,引导各类型建筑多方位全过程应用可再生能源系统,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在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应用过程中,将在资源条件适宜地区,优先发展工业余热和再生水源热泵(含污水、工业废水等),积极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地表水(含江、河、湖等)地源热泵,适度发展地下水地源热泵,规模化推进浅层地热能的建筑利用。
同时,深入开展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和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推进以“汉水”利用为核心、中深层地热为辅助的可再生能源区域规模化应用。推动在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低碳生态城(镇)、绿色重点小城镇建设中,充分利用区域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约束性指标,实施集中连片推广。另外,加强中深层地热资源勘探与应用潜力评估,开展中深层清洁供热新技术和实施工艺研究,积极推进中深层地热清洁供暖的工程示范,提高地热能供暖的利用规模。
根据住建部门初步拟定的意见,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建筑18层(含)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宾馆、酒店、老年人公寓、学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应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18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应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而且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比例应达到单栋建筑总户数的50%以上。政府办公建筑、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如: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或地源热泵空调系统。鼓励其它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可再生能源,在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动太阳能光热、光电、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构建多元配置、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体系。加强多能源互补系统集成与优化配置的关键技术、运行策略与优化控制的系统深入研究,规模化推进建筑能源的清洁低碳集成应用。
“十四五”期间,襄阳市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过程管理和运营后评价,积极利用特许经营、合同能源管理等投融资和市场化模式,对项目实施专业化建设和运行,确保可再生能源应用稳定、安全、高效。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设备和储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利用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体系。
今后市民购买的房子,或许将配有太阳能和地热。清洁能源产业未来市场巨大,在“双碳”目标下,作为地热能主力的能源企业也迎来了发展新机遇。地大热能通过地热能“+ ”多能互补模式,将地热这一地球本土的未来能源和来自太阳系的其他可再生能源,诸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结合起来一并加以开发利用,打造多能互补储/供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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